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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临刑一初字第39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8-07-15

案件名称

张立辉、王行龙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临沂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陆某1,张立辉,王行龙,邵县城,臧爱栋,刘华,姜森,苏丽华,孙剑峰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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