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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揭西法刑初字第271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3-23

案件名称

林某群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揭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揭西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某群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

全文

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揭西法刑初字第271号公诉机关揭西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林某群,男,汉族,广东揭西县人,文化程度小学,无业,住揭西县。因本案于2015年10月24日被刑事拘留,11月30日被逮捕,12月9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于12月24日再次被逮捕,现羁押于揭西县看守所。揭西县人民检察院以揭西检公诉刑诉(2015)28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某群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被告人林某群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故本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吴跃彬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林某群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1月23日23时许,公安机关对揭西县金和镇金光村委老芋村的一赌摊进行查处,现场抓获参赌人员郑某裕、魏某涌、林某光、林某乙、林某浩、林某武、詹某兰等人,查获到扑克牌一副以及赌资人民币1246元。经查,2015年9月27日(即中秋节)至11月23日,被告人林某群在其家中、门口巷子开设赌场,该赌场利用扑克牌以“21点”的形式聚众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牟利。2015年11月24日,被告人林某群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作案地点及赌具照片,被告人林某群的户籍证明,揭西县公安局金和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揭西县公安局出具的揭西公(金和)缴字(2015)029号收缴物品清单,揭西县公安局出具的揭西公(金和)行罚决字(2015)00035、00036、00037、00038、00039、00040、00041、000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人林某光、林某浩、林某武、姚某鹏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人郑某裕、魏某涌、林某乙、林某侨、詹某兰、林某淳的证言,被告人林某群的供述和辩解,揭西县公安局金和派出所出具的勘查号:K4452227100002015110002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证实。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被告人林某群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并从中抽水非法牟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揭请本院依法判处。公诉机关并建议对被告人林某群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刑罚。被告人林某群辩解称该赌场系其母亲开设的。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27日至11月23日,被告人林某群在其位于揭西县金和镇金光村委老芋村家中或门前开设一赌场,利用扑克牌以“21点”的方式聚众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牟利。2014年11月23日23时许,揭西县公安局民警对该赌场进行查处,抓获参赌人员郑某裕、魏某涌、林某光、林某乙、林某浩、林某武、詹某兰等人,还查获到扑克牌一副及赌资人民币1246元。2015年11月24日,被告人林某群主动到揭西县公安局金和派出所投案。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举证,并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采信的如下证据证实:1.作案地点及赌具照片。经被告人林某群、证人郑某裕、魏某涌、林某乙、林某侨、林某浩、林某武、詹某兰辨认,确认无误。2.被告人林某群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林某群的出生时间等基本情况,作案时被告人林某群已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3.揭西县公安局金和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证实2015年11月24日,被告人林某群主动到揭西县公安局金和派出所投案。4.揭西县公安局出具的揭西公(金和)缴字(2015)026、027、028、029号收缴物品清单。证实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到涉案的扑克牌一副及赌资人民币1246元。5.揭西县公安局出具的揭西公(金和)行罚决字(2015)00035、00036、00037、00038、00039、00040、00041、000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郑某裕、魏某涌、林某侨、林某乙、林某浩、林某武、詹某兰、姚某鹏于2015年11月24日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6.证人林某光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林证实林某群在其居住的房子前开设一赌场,该赌场利用扑克牌进行赌博。案发后经辨认被告人林某群的照片,确认被告人林某群就是在金和镇金光村开设赌场的人。7.证人林某浩、林某武的证言及辨认笔录。均证实2015年11月23日晚,他们到揭西县金和镇金光村老芋村林某群家门口林某群开设的赌场参赌,该赌场利用扑克牌以“21点”的方式进行赌博,现场有二十多人参与赌博。案发后经辨认被告人林某群的照片,确认被告人林某群就是在金和镇金光村开设赌场的人。8.证人姚某鹏的证言及辨认笔录。姚系摩托车工友,证实2015年11月23日23时许,他载客到揭西县金和镇金光村老芋村林某群开设的赌场参赌,该赌场利用扑克牌以“21点”的方式进行赌博,现场有二十多人参与赌博。案发后经辨认被告人林某群的照片,确认被告人林某群就是在金和镇金光村开设赌场的人。9.证人郑某裕的证言。郑证实2015年11月23日21时30分左右,她到揭西县金和镇老芋村一赌场参赌,该赌场利用扑克牌以“21点”的方式进行赌博,现场有二十多人参与赌博。10.证人林某乙的证言。林证实2015年11月23日23时许,他到揭西县金和镇金光村老芋村林某群家门口开设的赌场参赌,该赌场利用扑克牌以“21点”的方式进行赌博,现场有二十多人参与赌博。11.证人林某侨的证言。林证实2015年11月23日22时许,他到揭西县金和镇金光村老芋村林某群家门口林某群开设的赌场参赌,该赌场利用扑克牌以“21点”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牟利。12.证人詹某兰的证言。詹证实2015年11月23日23时许,她到揭西县金和镇金光村老芋村林某群家门口开设的赌场参赌,该赌场利用扑克牌以“21点”的方式进行赌博。13.证人林某淳的证言。林系林某群的邻居,证实林某群在其位于金和镇金光村委老芋村的家门口开设一赌场,该赌场利用扑克牌以“21点”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牟利。14.被告人林某群的供述。林在侦查阶段供述2015年9月底(即中秋节前后),他在位于揭西县金和镇金光村老芋村家门口开设一赌场,该赌场利用扑克牌以“21点”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牟利。该赌场每天参赌人员累计达二、三十人。15.揭西县公安局金和派出所出具的勘查号:K4452227100002015110002现场勘验笔录。证实现场位于揭阳市揭西县金和镇金光村委老芋村林某群的家门口。公诉机关并建议对被告人林某群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刑罚。对被告人林某群的辩解意见,经查,被告人林某群归案后在侦查机关的供述与证人林某光、林某浩、林某武、姚某鹏、林某侨、林某淳的证言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林某群在位于揭西县金和镇金光村老芋村家门口开设一赌场的事实,现予以否认,没有证据证实,故对该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群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及赌具,设定赌博方式,聚众赌博,从中抽水渔利,其行为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林某群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建议量刑幅度适当,本院依法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群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14日起至2016年6月27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张本真人民陪审员  黄一帆人民陪审员  张旭慧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李旭敏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开设赌场或者以开设赌场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