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111刑初121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5-16
案件名称
范成俭赌博罪2016刑初121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范某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111刑初121号公诉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范某,户籍地为河南省邓州市。因本案于2015年9月15日被羁押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辩护人徐建平,广东高帜律师所事务所律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穗云检公诉刑诉(2015)35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某犯赌博罪,于2016年1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范某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始,被告人范某在本市白云区××镇××村××××北街××号××××超市内,以接受他人投注“六合彩”的方式聚众赌博。9月15日22时许,公安人员在上址将范抓获,并当场缴获六合彩投注单据26张及赌资人民币200元。根据上述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范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且认为,范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提请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范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的表现;本案的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数额不大,社会危害性不大;被告人家庭负担过重是参与六合彩的原因;被告人犯罪数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综上所述,恳求法庭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始,被告人范某在本市白云区××镇××村××××北街××号××××超市内,以接受他人投注“六合彩”的方式聚众赌博。9月15日22时许,公安人员在上址将范抓获,并当场缴获“六合彩”投注单据26张及赌资人民币200元。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证据证实:被告人范某的供述,证人杨某的证言,辨认材料,涉案的现场照片、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2份,赌博现场缴获的白色联六合彩单据26张,身份材料,到案经过。本院认为,被告人范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范某犯赌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范某犯罪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本案没有达到法定立案标准的辩护意见,经查,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赌博罪除以赌博数额为标准入刑以外,参赌人数也是入罪标准之一,根据被告人范某的供述及在现场缴获的“六合彩”单据等证据,本案在聚赌人数上已达立案标准,辩护人的这一辩护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家庭负担过重是参与“六合彩”的原因的辩护意见,经查,家庭负担过重并非是被告人从事赌博犯罪的合理理由,被告人是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应靠合法途径减轻家庭负担,对于这一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本院根据本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范某的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范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9月15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第二日起五日内缴纳。)二、缴获的投注单据26张及赌资人民币200元,予以没收(由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江 昊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曾佩雯附: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