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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怀执字第517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2-04

案件名称

怀来县沙城镇龙潭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怀来县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怀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怀来县沙城镇龙潭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怀来县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文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怀执字第517号申请人:怀来县沙城镇龙潭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被执行人:怀来县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人怀来县沙城镇龙潭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据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2015)怀民民初字第771号民事判决书,于2015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怀来县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已对怀来县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执行59303元,剩余案款暂无履行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2015)怀民民初字第771号民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中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张世明执行员  赵志力执行员  张润昶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郝 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