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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1702民初9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5-13

案件名称

黄万与易铭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达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万,易铭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1702民初9号原告黄万,男,汉族,生于1980年1月20日,住达州市通川区。被告易铭,男,生于1970年9月29日,汉族,住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万因与被告易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黄万不按期预交诉讼费,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审判员  李海燕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郭照琴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