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1702民初9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5-13
案件名称
黄万与易铭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达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万,易铭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1702民初9号原告黄万,男,汉族,生于1980年1月20日,住达州市通川区。被告易铭,男,生于1970年9月29日,汉族,住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万因与被告易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黄万不按期预交诉讼费,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审判员 李海燕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郭照琴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