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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5203刑初3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2-05

案件名称

薛某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揭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薛某甲

案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5203刑初3号公诉机关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薛某甲,男,1969年11月6日出生于广东省揭东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揭阳市揭东区。因本案于2014年12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2日、10日被取保候审(已羁押4日),2016年1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揭阳市揭东区看守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揭东检公诉刑诉(201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薛某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6年1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吴锐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薛某甲到庭参加诉��。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的1天,被告人薛某甲在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仍在汕尾市陆丰省道边向1名男子(另案处理)购买1辆五羊本田牌女庄摩托车(车架号LWBTCG10422XXXXXX,发动机号02XXXXXX价值人民币2000元)自用,经查,该摩托车系被害人张某甲被抢车辆。破案后,涉案赃车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2012年的1天,被告人薛某甲在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又到上述地点向同1名男子(另案处理)购买1辆本田五羊女庄摩托车(发动机号WH50QMG08E-XXXXX,车架号LWBTCG1F081XXXXXX,价值人民币4000元)自用。经查,该摩托车是被害人骆某甲的被盗车辆。破案后,涉案赃车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对上述事实,被告人薛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骆某甲、张某甲的陈述,辨认笔录及照片,户籍证明,现场勘查材料,扣押、发还物品���单,价格鉴定结论书,证实材料,机动车信息、常住人口信息,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及案件的综合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薛某甲没有在合法的机动车交易场所购买证照不全的机动车2辆,应认定为其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被告人薛某甲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薛某甲所犯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涉案赃物已追回归还被害人,被告人薛某甲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故依法可予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薛某甲判处拘役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并可适用缓刑,被告人薛某甲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无意见。本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依法对被告人薛某甲罚当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薛某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黄锐斌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代书 记员  陈佳珊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