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零执字第989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9-3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廖凤容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零执字第989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廖凤容、杨飞华、陈明勇、周平、陈小凤、封新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廖凤容、杨飞华、陈明勇、周平、陈小凤、封新华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据此,现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潇湘公证处(2015)湘永潇证执字第017号执行证书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