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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正白法民初字第480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12-06

案件名称

任建利、王斌与李强、卢巨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正镶白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任建利,王斌,李强,卢巨海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正白法民初字第480号原告任建利,男,1973年9月16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原告王斌,男,1975年5月19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被告李强,男,44岁,汉族,现住河北省尚义县。被告卢巨海,男,50岁,汉族,现住河北省张北县。本院在审理原告任建利、王斌诉被告李强、卢巨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任建利、王斌诉应当预交而未预交诉讼费,我院通知其缴纳诉讼费后仍不缴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朝  鲁  孟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阿拉腾松布尔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