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甬镇刑初字第551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3-29
案件名称
陈伟、田良青等犯盗窃罪曹全斌、方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伟,田良青,戴明海,刘俊林,刘飞,赵俊杰,武太勇,樊刘通,陈永,史二鹏,许志德,鲍娇,蔡俊嵘,严某甲,曹全斌,方某,张某甲,邵某,虞某,穆某甲,沈某,王某甲,穆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