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法执字第123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10-13
案件名称
黎昌仕等与王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5)新法执字第123号申请执行人:邹易华、黎昌仕被执行人:王雄你们双方于2015年10月14日时履行了(2013)新法民二初字第602号民事调解书,交纳执行立案费5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伍斌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