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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法执字第123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10-13

案件名称

黎昌仕等与王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5)新法执字第123号申请执行人:邹易华、黎昌仕被执行人:王雄你们双方于2015年10月14日时履行了(2013)新法民二初字第602号民事调解书,交纳执行立案费5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伍斌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