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温瓯商初字第1022号
裁判日期: 2016-01-14
公开日期: 2016-04-01
案件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倪明连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倪明连,林连贞,倪彬彬,陈中华,叶鹭榕,潘妙飞,温州市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市中鼎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浙江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旭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何瓯平,何绍坤,路敬仙,陈建,厉剑,潘三豹,林野,夏爱玲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一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