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521执2372号
申请执行人:王学银,男,1954年2月1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阳谷县。
被执行人:张继旺,男,1953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阳谷县。
被执行人:秦月林,男,1964年1月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2016)鲁1521民初2399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张继旺、秦月林的银行存款55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田立强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李守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