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永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0429执895号
申请人:李某1,女,生于1986年8月11日,汉族,住永年县曲陌乡尧子营村。
被
申请人:李某2,男,生于1981年1月15日,汉族,住永年县曲陌乡曲陌四分村。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某1与被执行人李某2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将义务履行,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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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1与李某2婚姻家庭纠纷执行通知书
河北省永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0429执895号
申请人:李某1,女,生于1986年8月11日,汉族,住永年县曲陌乡尧子营村。
被
申请人:李某2,男,生于1981年1月15日,汉族,住永年县曲陌乡曲陌四分村。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某1与被执行人李某2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将义务履行,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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