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211执2311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镇海支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镇海支行与被执行人张丽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11民初01521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09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丽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浙0211执231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