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迎民执字第00770号申请执行人王爱梅,女,1954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太原市。被执行人尹海军,男,1990年7月1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山西生朔州市区。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3)迎民初字第4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9月1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即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陈军凯的银行存款2715.02(医疗费、护理费、住院火食补住费等)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贾兴国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郝丽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