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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305财保552号

李文霞、杨奇峰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法院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7-04-12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李文霞,杨奇峰,曹盼盼,祁建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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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305财保552号申请人李文霞,女,汉族,1959年5月11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被申请人杨奇峰,男,汉族,1979年10月1日出生,住址:洛阳市涧西区。被申请人曹盼盼,女,汉族,1986年10月21日出生,住址:洛阳市涧西区。被申请人祁建勇,男,汉族,1973年3月15日出生,住址:洛阳市涧西区。

申请人李文霞与被申请人杨奇峰,曹盼盼,祁建勇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李文霞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杨奇峰名下的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滨河新村骏景天下2栋1门9××号房产(房产证号:洛产权证字第××号);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滨河新村骏景天下2���25号(房产证号:洛房权证字第××号);查封被申请人曹盼盼名下位于涧西区九都西路7号地块世纪华阳A地块北区69栋22201房屋(房产证号:洛房权证字第××号);查封被申请人祁建勇名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29号院奥体花城C3栋21703房屋(房产证号:洛房权证字第××号),并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申请人杨奇峰名下位于涧西区南昌路滨河新村骏景天下2栋1门9××号房产(房产证号:洛产权证字第××号);涧西区南昌路滨河新村骏景天下2栋25号(房产证号:洛房权证字第××号);

二、查封被申请人曹盼盼名下位于涧西区九都西路7号地��世纪华阳A地块北区69栋22201房屋(房产证号:洛房权证字第××号);

三、查封被申请人祁建勇名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29号院奥体花城C3栋21703房屋(房产证号:洛房权证字第××号);

四、查封申请人李文霞名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1号建业森林半岛20幢901房屋(房产证号:洛房权证字第××);

五、查封担保人李文秀、李应民名下位于洛阳市瀍河区平等街1幢4301房屋(李文秀房产证号:洛房权证字第××、李应民房产证号:洛房权证字第××);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刘 红 坡

审 判 员 ��王张洋

人民陪审员 周 秀 花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张   弘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