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811执655-1号申请执行人张长春,男,汉族,1955年3月10日出生。被执行人焦作市盛华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焦作市解放区。法定代表人周战平,董事长。被执行人周战平。本院在执行张长春诉焦作市盛华置业有限公司、周战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已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正在处理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5)解民一初字第476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志文
审判员 翟 卫
审判员 刘城韬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李玉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