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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785执1978号

王积才与牟元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0-29
所属地区
高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王积才,牟元胜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785执1978号申请人王积才。被执行人牟元胜。本院在执行王积才与被执行人牟元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高密市人民法院(2016)鲁0785民初80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付深平

审判员  田作坤

审判员  张坤涛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孙运杰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