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0803执1457-1号
申请执行人:李道学。
被执行人:章宏伟。
被执行人:张琴。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皖0803民初1266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章宏伟、张琴银行帐户存款25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胡文远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程 全 微信公众号“”
李道学与章宏伟、张琴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原文数据中有部分字符已损坏,显示为“�”。本站不对损坏字符作推测修改,请以法院公开的原始文书为准。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0803执1457-1号
申请执行人:李道学。
被执行人:章宏伟。
被执行人:张琴。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皖0803民初1266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章宏伟、张琴银行帐户存款25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胡文远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程 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