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万法民执字第02200号之一申请执行人谭忠月,女,汉族,1956年10月12日,住重庆市万州区。被执行人周代元,男,汉族,1970年9月4日,住重庆市渝北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谭忠月与被执行人周代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蒲昌渊
代理
审判员 李 军
代理
审判员 田建宝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周 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