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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藏0102民初1503号

江措与日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1-16
所属地区
拉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江措,日沙

裁判文书全文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藏0102民初1503号

原告:江措,男,1974年5月25日出生,藏族,经商,住拉萨市地面卫星站*组**号。

法定代表人:杨琴,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日沙,男,1968年9月21日出生,住青海省囊谦县尕羊乡迈多村**号。

原告江措与被告日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8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江措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交减、缓、免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江措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廖  锐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索朗普支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