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04执1861号邓崇仁:原告浙江名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邓崇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津0104民初3125号民事判决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6)津0104执1861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于钟亮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陈龙龙 微信公众号“”
浙江名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邓崇仁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04执1861号邓崇仁:原告浙江名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邓崇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津0104民初3125号民事判决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6)津0104执1861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于钟亮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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