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91执833号申请执行人刘允治,男,1957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民权县。被执行人张良,男,1978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荥阳市。本院在执行刘允治申请执行张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现查明被执行人张良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本院决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权利人举证被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随时依本裁定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开民初字第3621号民事判决本次执行程序。
审 判 长 李霄珍
代理
审判员 李 翔
代理
审判员 李旭辉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孙士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