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淇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622执446号申请执行人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民权县。法定代表人苏军龙,经理。被执行人白世玉,女,1989年6月29日出生。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依据已生效的(2015)鹤民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白世玉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白世玉已履行完毕判决书所载的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淇县人民法院(2015)鹤民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史金柱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刘道宽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