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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302执1055-1号

陈姣与周自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7-11-29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鄂0302执1055-1号十堰市车辆管理所:申请执行人陈姣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周自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鄂0302执1055-1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周自强所有的鄂C×××××号车辆的查封;

二、将被执行人周自强所有的鄂C×××××号车辆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陈姣(身份证号:420302196901280340)名下。附:执行裁定书壹份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