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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282执3129号

孙加海与孙公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8-07-21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孙加海,孙公生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3129号申请执行人孙加海。被执行人孙公生。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孙加海与被执行人孙公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长  曹瑞亮

审判员  刁振华

审判员  申术国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 涛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