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21执494号发生银行:中国农村商业银行事由:梁磊申请执行刘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应申请人梁磊的申请依法对刘林在银行的存款金额进行冻结。关于刘林在中国农村商业银行账户的存款35676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16年9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葛峰承办人:刘福彦填发人:刘福彦
审判员 徐同进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 丁 楠 百度搜索“”
2016执4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21执494号发生银行:中国农村商业银行事由:梁磊申请执行刘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应申请人梁磊的申请依法对刘林在银行的存款金额进行冻结。关于刘林在中国农村商业银行账户的存款35676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16年9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葛峰承办人:刘福彦填发人:刘福彦
审判员 徐同进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 丁 楠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