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921执262号申请执行人盛海红。被执行人XX光。本院在执行盛海红与XX光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申请再审,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天序
审判员 沈 健
审判员 崔尔敏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 XX民 来自
盛海红与XX光返还原物纠纷执行裁定书
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921执262号申请执行人盛海红。被执行人XX光。本院在执行盛海红与XX光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申请再审,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天序
审判员 沈 健
审判员 崔尔敏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 XX民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