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06执98号
申请人:高水萍,女,1966年5月7日生。
被执行人:张青海,男,1967年5月26日生,汉族,河南巩义人。本院在执行高水平诉张青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裁定如下:本院(2016)豫0106执98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游俊豪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 牛广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