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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5民初第4877号

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何百均、骆何挺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14
公开日期
2016-10-17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何百均,骆何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105民初第4877号

原告: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xx号x幢xxx室。

法定代表人:高家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陆佩燕、王璐,员工。

被告:何百均,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诸暨市。

被告:骆何挺,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诸暨市。

原告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铭汽车)与被告何百均、骆何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5日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于2016年9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腾铭汽车的委托代理人王璐到庭参加诉讼,两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何百均偿还原告代偿款29707.52元,并自垫资之日起,按照垫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六赔偿原告损失直至被告全部清偿完毕,暂算至起诉之日,垫付金额的利息共计为2225元;2、判令被告骆何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原告向本院提供以下证据:1、公证书。证明借贷款的事实。2、代偿证明。证明原告为被告代偿银行按揭贷款的事实。3、代偿款凭单。证明原告为被告代偿银行按揭贷款的时间及金额。4、担保服务合同。证明原告为被告贷款担保的事实。两被告未到庭,未答辩,未向本院提供证据,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上述证据经审核,本院对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对证明事实综合认定。

经审理查明:何百均(作为乙方)与腾铭汽车(作为甲方)签订《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担保服务合同》,约定由甲方为乙方提供信用卡透支债务的担保等;乙方未按时向发卡银行偿还分期款,导致甲方保证金或其他款项被扣划造成垫付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返还该垫付款,逾期应支付垫付金额每日千分之四的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等。骆何挺向腾铭汽车出具《反担保函》,约定因贷款人何百均给腾铭汽车所造成的(垫付、执行等)损失和一切费用,由骆何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何百均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艮山支行(以下简称艮山支行)签订了《牡丹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94160元,分36期归还。双方还签到了《抵押合同》。另外,何百均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腾铭汽车作为担保人(××)向艮山支行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因何百均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艮山支行贷款,原告分别于2015年11月25日垫付14821.02元;于2016年4月25日为被告垫付14886.5元。至今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

本院认为,原告已经依约代偿银行款项29707.52元,依照合同约定,原告有权向被告何百均追偿,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何百均偿还该垫付款的请求予以支持。原告主张被告按每日万分之六的标准计算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6月14日为2225元,并要求支付至清偿完毕之日,本院予以支持。被告骆何挺作为连带保证人,应对被告何百均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何百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29707.52元、利息损失(资金占用费)2225元,并以29707.52元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六标准,支付原告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15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资金占用费)。

二、被告骆何挺对被告何百均应支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9元,由被告何百均负担,被告骆何挺连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98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员  沈 晟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代

书记员  鲁滟华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