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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225执709号

迟占春申请王庆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甘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11
公开日期
2016-11-09
所属地区
甘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吴景仁,刘亚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225执709号

申请执行人:吴景仁。

被执行人:刘亚芹。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吴景仁与被执行人刘亚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甘南县人民法院2016黑02**民特215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高文龙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  孟晓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