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0804执保111号
申请人:史海林。
被
申请人:石大明、谢泽献。案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6)鄂0804财保111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
审判员 :墙登鹏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余璐瑶 搜索“”
申请人史海林与被申请人石大明、谢泽献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执行裁定书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0804执保111号
申请人:史海林。
被
申请人:石大明、谢泽献。案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6)鄂0804财保111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
审判员 :墙登鹏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余璐瑶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