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年)皖0504民初2419号
原告:张萍,女,1964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被告:吕荣广,男,1963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和县。
被告:叶娟,女,1964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被告:邹霈霈,女,1979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原告张萍与被告吕荣广、叶娟、邹霈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
审判员张彩先独任审判,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张彩先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王贝蓉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