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2223民初3051号原告卢某某,女,54岁,蒙古族,农民,住扎赉特旗。被告蔡某某,男,53岁,汉族,教师,住扎赉特旗。本院受理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00.00元减半收取,其余300.0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宝玉龙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白福彦 来自:
卢某某诉蔡某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撤诉裁定书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2223民初3051号原告卢某某,女,54岁,蒙古族,农民,住扎赉特旗。被告蔡某某,男,53岁,汉族,教师,住扎赉特旗。本院受理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00.00元减半收取,其余300.0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宝玉龙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白福彦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