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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505民初2227号

陈香兰与陈梅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06
公开日期
2016-11-21
所属地区
泉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陈香兰,陈梅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505民初2227号

原告:陈香兰,女,汉族,1972年11月22日出生,住泉州市泉港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文杰,泉州市泉港区中全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陈梅玉,女,汉族,1970年2月15日出生,住泉州市泉港区。

原告陈香兰与被告陈梅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香兰委托诉讼代理人施文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梅玉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香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陈梅玉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万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事实和理由:2006年2月3日,陈梅玉以经济周转困难为由向陈香兰借款3.8万元,未约定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由陈梅玉出具借条1张交陈香兰收执。借款后至今,陈梅玉未能偿还。被告陈梅玉未作答辩。本院

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06年2月3日,陈梅玉向陈香兰借款3.8万元,未约定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由陈梅玉出具借条1张交陈香兰收执。借款后至今,陈梅玉未能偿还。2016年8月4日,陈香兰诉诸本院。上述事实,有陈香兰的陈述及其提供的借条1张等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证据的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予以确认。陈梅玉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未向本院提供证据。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陈梅玉向陈香兰借款3.8万元未偿还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予以认定。因借贷双方对所借款项未约定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属于不定期无息借贷,故陈香兰请求判令陈梅玉偿付借款3.8万元及支付自催讨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陈梅玉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综上所述,

本院认为,陈香兰的全部诉讼请求,本院均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陈梅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陈香兰借款本金3.8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8月4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减半收取计375元,由被告陈梅玉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林前枢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庄雅婷附:本案所引用的主要法律条文及申请执行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