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092执306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发支行。
被执行人:刘士双。
被执行人:姜文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对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正在处置当中,等待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威经技区商初字第451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具备执行条件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
审判员 吕方胜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汤 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