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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122民初4120号

原告许英林被告樊红伟、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辽中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06
公开日期
2016-09-29
所属地区
辽中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许英林,樊红伟,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122民初4120号原告许英林,男,1957年7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辽中区。委托代理人石玉发,男,1950年8月24日出生,汉族,系村委会推荐,现住辽中县。被告樊红伟,男,1988年1月4日出生,汉族,现住辽中区。被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法定代表人杨国铮,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马洪博,辽宁兴桓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许英林被告樊红伟、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许英林于2016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许英林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许英林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48元,减半取收374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周 敏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卢思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