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川0422执307号申请人黄关菊,女,2003年3月25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四川省盐边县。被申请执行人李小容,女,1986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盐边县。盐边县人民法院的(2010)盐边民初字第19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6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8160元。经本院进行财产调查未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九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盐边县人民法院的(2010)盐边民初字第197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杨航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何燚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