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103执1439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张黎与被执行人魏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魏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已自动履行,申请人已确认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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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与魏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103执1439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张黎与被执行人魏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魏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已自动履行,申请人已确认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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