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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二刑初字第78号

华煤集团有限公司、安钢、郭文晓、崔浩、姜雪鹰、李晓伟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31
公开日期
2017-05-15
所属地区
通化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华煤集团有限公司,安钢,郭文晓,姜雪鹰,崔浩瀚,李晓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