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3216号
申请执行人:栾守福。
被执行人:吕伟洲。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栾守福与被执行人吕伟洲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01)即刑初字第30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春波
审判员 张 涛
审判员 胡志喜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王 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栾守福与吕伟洲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3216号
申请执行人:栾守福。
被执行人:吕伟洲。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栾守福与被执行人吕伟洲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01)即刑初字第30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春波
审判员 张 涛
审判员 胡志喜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王 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