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苏0115执恢225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钱翠芳、陈大清、郗程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执行钱翠芳、陈大清、郗程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4)江宁商初字第30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的内容,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与被执行人钱翠芳、陈大清、郗程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苏0115执恢225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钱翠芳、陈大清、郗程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执行钱翠芳、陈大清、郗程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4)江宁商初字第30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的内容,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