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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06执32号

李秀英与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民事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30
公开日期
2016-12-30
所属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李秀英,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

裁判文书全文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晋06执32号申请执行人李秀英,女,汉族,1964年12月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被执行人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本院执行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28日作出的(2004)晋民终字第0020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执行员 靳 敏执行员 安全升执行员 刘永生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石东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