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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7605执42号

藏伟罚金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30
公开日期
2016-12-12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臧伟

裁判文书全文

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7605执42号

被执行人:臧伟,男,1985年1月27日生,汉族,无职业,住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被执行人藏伟罚金执行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0日移送立案执行,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藏伟现下落不明,也查不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合议庭合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另行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黎国政

审判员  姜福义

审判员  杨 军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刘忠刚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