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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281民初2358号

李凤香与刘长路彩票、奖券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讷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30
公开日期
2017-10-27
所属地区
讷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凤香,刘长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条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黑0281民初2358号

原告:李凤香,女,1971年7月13日出生,满族,农民,住黑龙江省讷河市排水处家属楼***室。

被告:刘长禄,男,1974年6月15日出生,汉族,物业经理,住黑龙江省讷河市学苑小区物业办公室。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炳春,黑龙江宝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凤香诉被告刘长禄彩票、奖劵纠纷一案。本院2016年6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凤香,被告刘长禄委托诉讼代理人冯炳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李凤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刘长禄给付拖欠彩票款74200元;2、刘长禄承担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李凤香在讷河市通江路经营彩票代销业务,刘长禄从2016年4月1日起分数次从李凤香处赊购11选5彩票,共拖欠李凤香彩票款74200元。刘长禄承认李凤香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但认为:刘长禄只认可欠李凤香彩票款10000元,现在同意给付。

本院认为,刘长禄承认李凤香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故对李凤香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刘长禄自2016年4月1日开始让李凤香为其打号为“6、8、10”的11选5彩票,在公安机关其认可欠5万多元,需要与彩票核对,才能有具体欠钱数,刘长禄一直没有与李凤香进行核对欠彩票款。李凤香向本院提供为刘长禄所打号为“6、8、10”的11选5彩票共计1502张,总金额74200元,与在公安机关的刘长禄及其他人的陈述相互印证,故本院对于李凤香主张的彩票款数额予以采纳。刘长禄所欠彩票款依法应予给付,李凤香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综合上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刘长禄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李凤香彩票款742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55元,减半收取即827.5元,由被告刘长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高永骞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刘 爽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