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桂行申245号邓华清,女,1949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梧州市长洲区兴龙办事处新兴村*组**号。你因与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第三人覃承林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纠纷一案,不服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4日作出的(2014)梧行立终字第15号生效行政裁定,于2016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对于你的申诉,本院不予立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