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422执321号申请人孙国义,男,1971年7月21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兰文新,男,1968年6月1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孙国义与兰文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兰文新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晓军
审判员 银 玲
审判员 赵中浩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董亚星 来源:
孙国义与兰文新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叶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422执321号申请人孙国义,男,1971年7月21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兰文新,男,1968年6月1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孙国义与兰文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兰文新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晓军
审判员 银 玲
审判员 赵中浩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董亚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