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03民初8176号原告雷亚娜,女,汉族,1982年3月6日出生。被告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被告河南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河南上林置业有限公司。
原告雷亚娜诉被告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上林置业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原告雷亚娜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庞 礴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董继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