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粤0105执信1402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廖锐飞买卖合同纠纷2016执3722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30
公开日期
2016-09-12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粤0105执信1402号本院在执行蔡某民申请执行廖某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廖某飞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申报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廖某(公民身份号码:441621****4410)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