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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404民初3573号

陈xx与常州xxx置业有限公司、常州xxx西林国际食品城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30
公开日期
2016-11-19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
陈xx,常州xxx置业有限公司,常州xxx西林国际食品城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0404民初3573号

原告:陈xx,男。

被告:常州xxx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常州xxx西林国际食品城有限公司。

原告陈xx诉被告常州xxx置业有限公司、常州xxx西林国际食品城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陈xx于2016年8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陈xx提出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查无规避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xx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陈xx负担。

审判员  王海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张益彬 百度搜索“”